主持人:2011年9月15號,北京同仁醫院發生了一起醫生被患者砍成重傷的案件,醫患糾紛引發的惡性刑事案件再度引發了社會的強烈關注。今年4月,這一案件得到了一審宣判,兇手被判刑15年。但圍繞此案的審理,人們還存有疑問,此前警方將案件定性為故意傷害,而法院最終的判決卻是以故意殺人來定罪。為什么會出現這種變化?是輕還是重,是我們的量刑結果。
日前,這一案件的公訴人接受了本臺記者的獨家采訪,詳細披露了這一案件的審理經過。
解說:這是一段首次對外公開的畫面,記錄的是發生在北京同仁醫院的這起兇案的前后經過。畫面當中這個戴帽子的人,就是作案者,這個時間是2011年9月15號下午三點。
在來到耳鼻喉科候診區后,作案者等了幾秒鐘,看到被害人出現后,他猛撲上去,舉刀向被害人連續砍擊。被害人在被砍倒地后,作案者仍未罷手。當被害人掙扎著跑到候診區的另一側,作案者繼續追過去砍擊。
監控錄像顯示,這一作案過程持續了兩分鐘,隨后,作案者逃離了同仁醫院。這一兇案的發生,震驚了社會,作案者在當天傍晚即被抓獲。此人名叫王寶洺,54歲,曾因患喉癌在同仁醫院就診,由該院醫生徐文對其實施外科手術。后因病情復發,王寶洺認為,是醫生徐文對其治療存在過錯所致,出于報復的心理,對徐文實施了這一暴力。
警方在偵查終結后,以涉嫌故意傷害罪移送檢查機關審查起訴,此時,社會上對此案的各種議論已是風起云涌。
位魯剛(北京市檢察院二分院公訴一處):其實社會對這個案子也是持兩種不同的意見。那么一種意見認為,被告人王寶洺使用的這種犯罪手段非常惡劣,也非常殘忍,那么對他呢必須要嚴懲,否則的話廣大醫護人員的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就無法得到保障。那么還有一部分人呢,是與這個觀點相對,他們就認為被告人王寶洺作為一個患者,也有可以同情的地方,于是在網上也出現另一種呼聲,就是建議對王寶洺要從輕予以處罰。
位魯剛,北京市十佳公訴人,懲辦過多起重特大刑事案件,此次受理同仁醫院的這一案件,在一個月的時間內,通過查閱卷宗,調看監控錄像,詢問犯罪嫌疑人以及相關的證人,位魯剛認為,之前偵查機關對此案的定性是錯誤的。
位魯剛:我們專案組認為,這個案子用故意傷害罪不足以來反映這個被告人的主觀惡性(行為),包括整個案件的性質。
2012年4月20號,這一案件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位魯剛作為公訴人,以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在庭審中,對犯罪行為該如何認定,成為了控辯雙方爭論的最大焦點。
被告人王寶洺提出,自己手持兇器,在醫院追砍被害人,意圖并不是殺人,而是有意要被害人在大庭廣眾之下出出糗。其辯護律師也提出,被告人是在一時激憤下實施了犯罪行為,屬于故意傷害,對此位魯剛提出了針鋒相對的意見。(文字來源: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