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天津市民發帖稱,凌晨出行被帶有尾翼的針頭射中,報警時從警方了解到有類似案件發生。
近日,天津警方介入調查此案,昨日,天津市公安局發布消息,11月25日、28日相繼發生在河西區、河北區的“飛針”傷人案件告破,犯罪嫌疑人田某某被抓獲歸案,并在其住處,當場繳獲針頭針管81支,發射針管的弩箭槍1支。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爆料 “針管里肯定是麻醉藥”
11月25日,天津市民竇女士網上發帖《夜行遇毒針,險遭毒手》,稱凌晨出行被帶有尾翼的針頭射中臂部。竇女士介紹,11月25日凌晨大約4點半,因工作問題心情郁悶,出來散心。剛走到離家很近的大光明橋附近,有一輛出租車停在左手邊的位置,向她發射了一枚針管。
針管射中她左上臂部位,“當時感覺胳膊很疼,”竇女士隨后感到身體發軟,竇女士認為針管里面肯定是麻醉藥物。
竇女士隨后在腳邊發現一枚醫用針管,據竇女士事后描述,當時,針管上的刻度顯示,里面還有5ML左右的透明液體,針尖上還有針帽,穿透了幾毫米。
竇女士當即撥打110報警,此時是4點56分,竇女士隨后立即跑到附近的海信商場。竇女士說,這期間一直被出租車跟蹤,“并想強行把我帶走,”竇女士在帖子中說,“但當時商場里有施工人員,可能就沒敢。”
當時路上看不到其他行人,車也少,竇女士見警察沒來,在5點07分再次報警,但警察始終沒有出現,后來天津警方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是因為根據報警地點并沒有找到竇女士,竇女士也表示當時地點描述出現差錯。
后來竇女士獨自回家,25日晚,在家睡了一天的竇女士前往事發地附近和平區小白樓派出所報案。隨后竇女士配合警方調查,并到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抽血留樣。
竇女士稱,醫生表示,已錯過24小時內的打破傷風針的最佳時間,目前無大礙,檢查之后,建議她在家休息觀察,等候化驗結果。
回應 疑犯承認用針頭射人
昨日,天津市公安局發布消息,犯罪嫌疑人田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天津警方稱,11月25日凌晨5時許,受害人竇某某在河西區解放路徐州道與蚌埠道之間靠近海信廣場一側行走時,被帶有尾翼的針頭射中臂部。11月28日零時許,受害人車某途經河北區靖江路月牙河附近時,一輛出租車上的人向其投射針管傷其臂部。
案件發生后,專案組于11月30日上午獲得重要線索,確定本市男子田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專案組民警立即對田某某暫住地及可能藏匿地進行蹲控。15時許,在東麗區萬新街其暫住地將田某某抓獲,并當場繳獲針頭針管81支,發射針管的弩箭槍1支。經訊問,田某某對使用弩箭槍向路邊行人發射帶尾翼針管針頭的事實供認不諱。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