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報新聞
編者按:你家的電動自行車怎么充電?近年來,電動車飛線充電、入戶充電等亂象多次引發事故,觸目驚心。海報新聞此前調查發現,部分地區充電樁費用過高成為阻礙電動車下樓充電的重要因素。2024年6月,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聯合發文,要求充電設施運營單位將充電費用明確為電費和服務費,并分別標示、分別計價,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執行。新政落地月余,成效如何?海報新聞記者在北京、上海、西安等地進行了走訪調查。
海報新聞記者 陳嘉偉 孫佃瀟 田柳 趙恩 劉敬怡 北京、上海、西安報道
在擁堵的城市中,電動自行車無疑是短途出行的重要工具,其靈活性、便利性成為不少人通勤、接送孩子上下學的首選。除此之外,電動自行車也是串聯起城市外送體系的外賣騎手謀生的工具。
據工信部消費品工業司2023年4月披露的消息,2023年國內規模以上企業累計生產電動自行車4228萬輛,全社會保有量達到3.5億輛。伴隨電動自行車爆發式增長,火災數量與日俱增。國家消防救援局披露,2023年,國內共接報電動自行車火災2.1萬起,同比上升17.4%;2024年一季度,同類火災接報3777起,同比上升35.9%。
梳理過往多起引發沉痛教訓的事故,多是由電動自行車充電引起,飛線等不規范的充電行為以及解除限速等非法改裝行為都使得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有所增加,但究其根本,破解電動自行車安全的核心在于電池安全。
上海某小區門衛每天都會巡邏,檢查用戶是否存在飛線充電的行為,然而自己卻在保安室外飛線充電
新國標對沖蓄電池風險
2024年2月23日發生在南京市雨花臺區的一場火災,導致15人死亡、2人重傷、42人輕傷或輕微傷。時隔九個月,江蘇省消防救援總隊在11月27日發布了調查情況通報,官方認為,這是一起電動自行車超標大容量鋰電池熱失控起火引起的重大火災責任事故。電動自行車車主、超標鋰電池銷售者等10人涉嫌犯罪,公安機關對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為何超標電池有市場空間?全國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團董事長張天任在2024年全國兩會期間提交的修訂《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的建議中有所提及。
2018年5月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委聯合頒布的強制性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規定,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25km/h,蓄電池標稱電壓不大于48V,整車重量(含電池)不大于55kg。
以一塊48伏12安時的鉛酸電池為例,其重量能達到16公斤左右,而同等電量的鋰電池重量僅為4公斤左右。在車輛總重一定的情況下,鋰電池的市場接受度更高。
但鋰電池的特性使其相較于鉛酸電池更易自燃和爆炸,國家消防救援局2024年8月公布的7月統計報告顯示,在蓄電池故障引發的電動自行車火災中,鋰電池有622起,占比82.1%,鉛酸電池有131起,占比17.3%。
為此,張天任建議,將裝配完整的電動自行車整車質量上限由55千克調整至65千克,確保鉛電、鋰電、鈉電等不同技術路線的電池在容量至少為20毫安的前提下,都能裝車使用。
2024年4月12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研究部署開展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工作,首當其沖的就是電動自行車相關標準的修改。
2024年11月1日,修訂后的《電動自行車電氣安全要求》和《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安全技術要求》,以及新制定的《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范》正式實施。上述國標分別指向電動自行車的電氣部件、充電器和鋰電池,加上當前執行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下稱《車輛規范》),構成行業強制性國標體系。
2024年12月31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門組織修訂的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正式發布,將于2025年9月1日起實施。
防范化解火災風險是此次“新國標”的關注重點,明確要求優化電動自行車防火阻燃性能、限制塑料件使用比例,同時適當放寬整車重量限值,鉛蓄電池車型整車重量最高可達63千克,但使用鋰電池的整車重量限值不變。
工信部消費品工業司相關負責人解釋,一方面,用戶普遍希望電動自行車續航里程長、充電頻次少,按照現行標準中55千克的整車重量限值計算,使用鉛蓄電池的續航里程只能達到40公里左右,與消費者的實際需求存在差距。另一方面,使用鉛蓄電池的車型價格更便宜,全生命周期使用成本更低。將鉛蓄電池車型整車重量放寬到63千克,能夠將續航里程提高到60公里左右,從而更加符合消費者實際使用需要,為消費者提供更具性價比的出行選擇。
北京一電動自行車充電場公示收費標準
降費引導用戶下樓充電
在源頭治理政策逐步落地之時,如何將充電過程中存在的風險化解至最小,成為下一步需要研究的課題。過往案例中,造成嚴重后果的事故,往往充電地點在樓內而非樓下。用戶選擇將電動自行車推回家或者將電瓶取下拿回家充電,主要原因在于充電不便以及公共充電設施收費昂貴。
解決充電矛盾主要靠“一升一降”,即提升充電樁數量,降低充電費用。
2024年6月,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聯合發文,要求充電設施運營單位將充電費用明確為電費和服務費,并分別標示、分別計價,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執行。近幾日,海報新聞記者在北京、上海、西安等地進行了走訪調查,雖然多數充電設施運營單位已經將費用改為電費和服務費分開計價的方式,但仍有不少充電企業仍沿用以時長為標準的計費模式,記者分別致電上述充電樁服務商,均得到正在逐步調整的回答。
在降費的同時,各地也在推行建設充電樁,增加充電便利性。
最近,北京市曬出了電動自行車充電樁建設成績單。
1月14日,北京市政協十四屆三次會議舉行題為“為提升首都城市精細化治理水平獻計出力”的記者會。據北京市政協委員、國家電網有限公司鄉村振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兼市場營銷部(農電工作部)副主任王延芳介紹,去年以來,北京市城市管理委等各級政府部門和有關單位認真落實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建設要求,超額完成了全年充電設施建設任務。截至去年11月20日,全市共建設充電接口38.99萬個,完成年初計劃的120%,實現了北京市居住區集中充電設施的全覆蓋,基本扭轉了公共充電設施數量不足的局面。
西安路邊的公共充電樁
多手段治理以期形成合力
安全的電池以及安全的充電行為是消解電動自行車充電隱患的核心,但對于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來說,政策手段依舊存在空間。
首先是共享電動自行車,此前在大城市投放共享電動自行車的行為被嚴格約束,2017年8月,交通運輸部等10部門聯合發文,規范共享單車發展,這份文件明確提到,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
據南京“2·23”火災不足一個月,2024年3月18日,南京市政府發布《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官方提出,鼓勵引導企業有序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希望通過發展共享模式,疏解居民用車需求,減少私人電動自行車不合規使用行為,降低火災發生率。
不過口子并未放開,在2024年7月1日正式實施的《南京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辦法》中,征求意見稿里提及的“鼓勵引導企業有序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互聯網電動自行車租賃經營企業應當在本市允許的投放區域內做好以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表述被修改為“電動自行車租賃經營主體應當在本市規定的投放區域內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北京成為“第一個吃螃蟹”的一線城市,2024年5月17日,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下稱“北京經開區”)發布公告稱,自5月30日起,將在轄區內開展共享電動自行車試點,試點面積約65.7平方公里。
北京經開區稱,試點的目的是研究論證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的必要性、可行性,利用社會資源為市民提供安全、便利的出行服務。公告稱,會將根據試點區域交通現狀、出行需求等情況,將試點區域內既有共享單車按一定比例置換為共享電動自行車,計劃分階段投放共享電動自行車6000輛。
在上述手段齊出的條件下,居民用車需求和安全能被基本保障,而作為電動自行車使用的另一龐大群體,外賣員的用車需求顯然也要得到重視。事實上,相較于一般用戶,外賣員對于車輛的速度、續航有著更為極致的要求,所以在電動自行車改裝市場,外賣行業是主要銷售對象。
高強度使用電動自行車,電池頻繁充放電,發生熱失控的風險更高,他們的需求如何滿足?
多地采取了鼓勵集中換電站的模式,《南京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辦法》提到,“推進外賣、快遞等行業實行共享電池換電模式,引導共享電池新業態健康規范發展。提供電動自行車充(換)電服務的集中充電設施運營主體應當提供與電動自行車強制性國家標準一致的蓄電池。”
海報新聞記者注意到,浙江杭州等地以及湖北省等出臺的相關辦法中,都有類似表述。
在換電領域,鐵塔能源和小哈換電市場占有率較高,鐵塔能源背后為大型國企中國鐵塔,小哈換電則由哈啰出行、寧德時代和螞蟻金服共同孵化。兩家企業在業務介紹時,著重強調安全與合規,除了所供電池均為大廠出品外,還表示換電站均建設智能監控設施和消防設施。
此外,浙江、廣東等地嘗試在電動自行車全鏈條監管中引入數字化手段。浙江省要求,從2021年11月起,市場銷售的電動自行車必須附有“浙品碼”,否則無法登記上牌。車輛出廠時,生產企業要為車架和電池分別賦碼,車架碼與電池碼相互匹配,交警在抽查時,只要掃碼就能識別車輛是否經過非法改裝。
不過,政策工具再多,一個政策也只能解決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上的一個環節,如何形成合力,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而這需要監管部門、生產企業、銷售企業、用戶等多方共同努力。
責編:吳軍林
審核:魏鵬
責編:魏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