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31日電 據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網站消息,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通知的實施意見發布,意見提出,2013年廣州市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下同)價格漲幅要低于廣州市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幅。
意見稱,按照保持房價基本穩定的原則,根據廣州市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確定2013年廣州市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下同)價格漲幅要低于我市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幅。
意見要求廣州市各級政府和各有關單位要切實采取有效措施,保持房價基本穩定。對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工作不得力、計劃目標未完成的,市政府要進行約談和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