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了關于依法治國的一系列新觀點、新舉措,是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綱領性文件。為深入學習貫徹落實四中全會精神,本臺開設專欄,充分報道全省各地在依法治國方略上推出的新思路、新進展。
今天,德州市公安局的民警們通過報紙學習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大家紛紛表示,要以決定為指導,立足自身崗位,認真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提升法律素養和執法水平。
德州市公安局運河公安分局戶政科長田連祥:作為基層公安民警,必須深刻領會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精神,把公安工作置于黨的絕對領導之下,全力推進規范執法、陽光執法,以嚴明執法、公開公正、廉潔高效、熱情服務回應人民群眾的期盼。
山東法官培訓學院司法理論研究中心主任 朱峰:我們國家的法治建設已經從摸著石頭過河,進入了啃硬骨頭的攻堅時期。那么在這樣一個攻堅時期,我們尤為注重的還是法治建設的四大要素:立法、執法、司法和守法。十八大以后對立法執法司法和守法也提出了明確的要求,也就是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
決定提出,要完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的制度,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菏澤市檢察院檢察官 龐現亭:這對于我們檢察人員來說,我認為給我們履行檢察職責,維護公平正義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
山東省政府法制辦依法行政指導處副處長 法學博士 劉東升:要把司法作為社會正義最后一道防線這一個作用得到充分的發揮,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里面都體會到公平正義,通過司法這個渠道來化解矛盾。
決定強調要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將每年十二月四日定為國家憲法日,并建立憲法宣誓制度。
省政府法律顧問 李連祥 依憲宣誓首先是向人民宣誓,因為國家公職人員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向人民宣誓就代表了人民的意志履行國家賦予的權利。這樣有利于在國家公職人員和人民之間建立良好的政治信任關系,憲法是至高無上的,維護憲法權威,就是維護黨、人民、國家三者利益的統一的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