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基本藥物集中采購不良記錄管理辦法》日前出臺。辦法規定,明年起,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向醫療衛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實施商業賄賂,或者在集中采購過程中提供虛假文件,未及時配送中標產品,要列入不良記錄并在網上公布。凡列入不良記錄的將取消其集中采購資格。